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城建地产
- 2018-04-08 10:59:15
- 来源:县住建局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二、设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四、办理材料
房屋建筑工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
4、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5、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原件)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原件)
7、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原件)
8、现场勘验记录(原件)
9、建设工程墙改与建筑节能办结通知单(原件)
10、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原件)
11、设计合同(原件)
12、监理合同(原件)
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14、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书(原件)
市政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
3、房屋征收决定或拆迁许可(核原件留复印件)
4、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原件)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原件)
6、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安全监督通知书(原件)
7、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现场勘验记录(原件)
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原件)
10、设计合同(原件)
11、监理合同(原件)
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13、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书(原件)
五、办理步骤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建管科窗口受理
3、现场踏勘
4、科长审批
5、主管局长审批
6、局长批准
7、向社会公告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县住建局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办公;
6月1日-8月31日下午改为14:30-17:30办公。
九、联系电话:825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