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节能审核
- 城建地产
- 2017-11-03 10:21:38
- 来源:县住建局
一、事项名称
民用建筑节能审核
二、设定依据
《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持有资料齐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四、办理材料
1、审查合格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专篇(验原件)
2、居住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办理步骤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2、行政审批大厅核查资料
3、主管部门审批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办公;
6月1日-8月31日下午改为14:30-17:30办公。
九、联系电话:825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