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结婚证
- 婚姻登记
- 2016-09-29 10:44:26
- 来源:民政局
* 事项名称:补领结婚证
* 设计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 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 办理材料: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军人证件、婚姻登记档案,三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办理步骤: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
3、婚姻登记
4、发证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办公;
* 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路妇幼保健院西门
* 办理电话:82523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