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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籍管理
  • 2017-01-26 10:15:00
  • 来源:公安局

事项名称

申领、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

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本人持《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自愿申领的,由其监护人带领办理。

办理材料

户口簿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内勤核验户口簿,比对历史照片,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人像信息,划POS机缴费。

3、派出所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将制证信息传输报送分、县(市)局户政部门,分、县(市)局户政审核后上传给市局人口管理支队。

4、市局人口管理支队对分、县(市)局上传数据进行审核后,再将数据传至省厅制证中心。

5、省厅制证中心将市局人口管理支队上传信息进行审核后,再将数据传输至石家庄市制证所进行制证。

6、市局制证所将成品证分给分、县(市)局户政科,由分、县(市)局分发至辖区派出所。

7、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取证,派出所户籍内勤将二代证通过读卡器读卡后发放证件。

流程图

点击查看流程

表格下载

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有效期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收费及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2322号)

申领、换领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40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办公;

61-831日下午改为14:30-17:30办公。

公开服务电话

0311-82961110

监督电话

0311-8296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