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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采购
  • 2018-04-08 11:20:09
  • 来源: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编号:HBJC-LS201811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尹军方 0311-8261015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B座1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婧 0311-80899239
采购预算金额:2178191.57
采购用途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灵寿县南燕川乡冯官庄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4-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4-13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4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02 14:00
开标时间:2018-05-02 14:00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4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0899239
受理质疑电话:0311-80899239
备注: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