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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 2018-06-26 17:08:40
  • 来源:大气办

 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二批群众举报“南寨乡秋山村东边300米处恒丰煤炭物流园区,露天加工煤炭,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办内容
转办编号:D130000201806020004。石家庄市灵寿县南寨乡秋山村东边300米处恒丰煤炭物流园区,露天加工煤炭,扬尘污染严重。
二、调查情况
经查,此举报问题属实。
恒丰煤炭物流园区项目于2013年12月在县发改局备案,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规划占地600亩,建设规模为煤炭物流年吞吐量300万吨,该园区按照文件要求标准进行建设,完成硬化水泥路20000平米,场地210000平米,建防尘网25000平米,购买选煤设备24台,洒水车5辆。该园区2016年11月办理环评手续,2017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灵寿县恒丰煤炭物流园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91130126081308583P,排污许可证号:PWX-130126-0360。
三、处理情况
一是5月28日已对该园区予以关停。二是组织县发改局、南寨乡立即落实清扫、洒水、抑尘措施,对所有煤堆苫盖不严部分立即进行苫盖,不留死角,控制扬尘。三是立即落实5台洒水车对厂内道路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四是安排专人24小时驻厂督导,不准煤炭新料进入该园区。五是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六是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责问责。县监察委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