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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 2018-06-26 17:09:23
  • 来源:大气办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四批群众举报“岔头镇坡门口村南无名采矿场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同时运输车辆造成村道损坏,扬尘严重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办内容
转办编号:D130000201806040002。举报主要内容:石家庄市灵寿县岔头镇坡门口村南无名采矿场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同时运输车辆造成村道损坏,扬尘严重。
二、调查情况
经查,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该无名采矿场位于岔头镇坡门口村南,采矿场属于村民私挖乱采,县国土局和岔头镇政府已对该矿场关停取缔。现场核查未发现生产设备、人员及运输车辆,未发现近期生产迹象。该地现属灵寿县达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7月份承包该地,拟投资16000万元对该山(歪嘴山)进行农业休闲观光开发,法人吴文英,该公司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6MA07RAWH01,灵寿县发展改革局备案证证号:灵发改综合备字〔2016〕44号,至今未开发。2.现场查看未发现村道路有明显损毁路段,道路扬尘是因为距反映点还有近200米道路属于田间村道,未进行硬化,车辆通行时会有扬尘。
三、处理情况
一是我县将继续加大私采乱挖打击力度,全面排查,组织有关执法部门按照“三不留、一毁闭”原则,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二是对反映地点附近田间村道进行清扫、洒水,减少扬尘现象,道路两侧进行培土、撒播草籽。下一步,规划对上述产生扬尘路段进行硬化,抑制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