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 打击侵权假冒
- 2018-06-29 09:34:58
- 来源:工商局
一、案件名称:灵寿县陈庄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农用硝酸钾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灵工商处字[2018]第003号
违法企业(人)名称(姓名):贾学勇
违法企业负责人:贾学勇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不合格农用硝酸钾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日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9日
二、案件名称:灵寿县化兵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灵工商处字[2018]第005号
违法企业(人)名称(姓名):陈化兵
违法企业负责人:陈化兵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不合格成品油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日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