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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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09 09:18:00
- 来源:烟草局
违法人姓名: (无主)
主要违法事实: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利群(新版)壹拾肆条、牡丹(软)贰条、云烟(紫)壹拾贰条、阿诗码贰拾贰条、黄鹤楼(硬金砂)贰条、黄鹤楼(软蓝)捌条、南京(九五)叁条、钻石(荷花)柒条、苏烟(软金砂)叁条、芙蓉王(硬)叁拾贰条、中华(软)贰拾柒条、中华(硬)壹拾贰条、玉溪(软)玖条、芙蓉王(蓝)贰条、云烟(软珍品)壹拾叁条、利群(蓝天)壹条、白沙(和天下)壹条、黄鹤楼(软漫天游)壹条、玉溪(硬和谐)壹条、蓝色妖姬壹条、555(天越)壹条、云烟(苁蓉和悦)壹条,共计贰拾贰个品种壹佰柒拾伍条卷烟,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将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非法生产的卷烟没收并公开销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5目及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60日即可结案..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灵寿县烟草专卖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