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 招商政策
- 2014-08-07 10:17:18
- 来源:石家庄市政府网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5日
石家庄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148号),科学指导全市现代农作物种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河北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冀政办〔2013〕16号)和《石家庄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石家庄市粮食生产保护区规划(2012-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主要成效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市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实现了由计划供种向市场化经营的根本性转变,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开始构建、扎实推进,为实现我市粮食总产“十连丰”、种植业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种子企业实力明显增强。注册地在我市的持证种子企业达到91家,其中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48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8家,一批有品种、市场、技术和设施优势的种子企业逐步形成,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育繁推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
2.良种供应能力稳步提高。优质小麦、杂交棉花、大豆、花生等作物品种优势初步显现。建立了一批良种繁育基地,良种供应商品化率达60%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7%以上,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43%以上。
3.种业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市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品种区试及示范推广等基础设施得到一定改善。目前,我市拥有省级新品种区试站2个,良繁基地15万亩,加工成套设备44套,检验室800平方米,检验仪器127套,仓库35750平方米,晒场37000平方米,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测能力有所加强。
4.种子管理机构逐步完善。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政企分开,种子管理机构不断建立与完善,种子检验机构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种子质量检验能力不断提高。市级种子检验机构通过认证。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已进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新阶段,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种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国外种子企业科技日新月异,企业快速进入我国种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我市种业发展的压力日益增大。另一方面与国内先进市相比,我市种业企业群体大、规模小、实力弱,优势不明显;科研育种优势不突出,商业化育种仍较薄弱,突破性品种少,创新能力不强,育种方法、技术和资源创新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种子基地水平不高,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较低,抗灾能力较差;种子产业的支撑保障体系不健全,种子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政策扶持力度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市种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首先,种子产业作为农业的基础性、支撑性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科技含量高、引领作用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越来越重要。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加快,对种业发展再上新水平也提出了新要求,因此种子产业必须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其次,农业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种子市场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为种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第三,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都市农业,保障基本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种业资源,强化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推进市场化商业化育种,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监管职能,快速提升农作物种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与农业生产大市地位和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技创新。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技术成果、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逐步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高效育种新机制。围绕“一产抓特色”,以高产、优质、特色、专用品种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应用推广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
2.坚持企业主体。以企业为核心配置和聚集资本、科技、市场资源,形成企业在引进培育优良品种、提升加工水平、拓展市场空间、延伸技术服务中的主体地位,推进种业体系的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
3.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引导,通过政府扶持、企业自愿,培育、整合一批“育繁推一体化”规模化种子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对育种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骨干种子企业政府予以重点支持。
4.坚持重点突破。注重新品种培育、引进结合,重点突破小麦、玉米品种,巩固花生、西瓜、甜瓜品种,发展脱毒马铃薯、大豆、杂粮品种,提升蔬菜等园艺特产作物品种,全面提高我市农作物品种研发和应用水平。
5.坚持统筹兼顾。将种业项目建设与农业重大项目统筹衔接,形成投资合力,发挥整体优势。在作物布局上兼顾主要农作物与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稳定提升小麦、花生、西瓜、蔬菜等作物种子生产能力建设,恢复提高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作物种子生产能力,增强供种保障能力。
6.坚持依法监管。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品种试验、质量检验、良种繁育、技术推广、种业信息和市场监管等服务体系,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确保种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任务目标
到2015年,初步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育种新机制,育成2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培育规模化现代种子企业(集团)8家以上;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40万亩;健全充实市级种子管理机构,县级全面建立种子管理机构和技术推广机构;监管手段和条件显著改善,增强市级种子检验机构检测能力,建设县级种子检验机构,全市通过考核的种子检验机构年样品检测能力达到2000份,例行监测覆盖60%的种子企业。加强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加大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到2020年,形成产学研分工合理、紧密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育种水平实现新突破,育成5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企业实力实现新提升,形成1个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良种繁育能力实现新发展,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60万亩,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商品化供种率达到80%以上,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新提高,健全市、县两级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建成市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1个,县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10个、新品种区试站6个、优质品种示范场12个、信息采集点11个,全市通过考核的种子检验机构年样品检测能力达到3000份以上,例行监测覆盖85%以上的种子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
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强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稳妥有序退出商业化育种领域,到“十二五”末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基本实现“事企脱钩”。支持国有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和育种材料的改良、创制,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新材料、新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管理使用好“国家转基因基地试验站”,加快市农科院赵县试验站和海南南繁科研基地建设,加强河北省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藁城市优质强筋小麦育种中心软硬件建设和市、县农业科研院所建设,全面提升种业基础研究水平,加强新品种的研发公关。完善公共研究成果共享机制,与企业建立利益连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科技创新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创新育种理念和研发模式,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育种力量和资源,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培育龙头种子企业
支持大型种子企业间通过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加快企业重组步伐,培育“育繁推一体化”骨干龙头企业,提高种子市场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鼓励农资企业、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合作,通过控股、参股、合作等方式提高企业科研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种子企业,拓宽种子企业投融资渠道,推动大型种子企业上市融资。以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甘蓝和西甜瓜等优势种业为重点,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以育种能力、生产基地、种子烘干、精选加工、仓储技术等能力建设为重点,安排一批基建项目,支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建立政府支持、种子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支持粮食作物种子生产大县和经济作物种子生产优势县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支持种子企业采取土地租赁和与国营农场、家庭农场、合作社协作等方式,建设相对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发挥我市小麦繁种优势,建设高标准小麦种子生产基地40万亩。2020年以前,在藁城、赵县、晋州、元氏等优势小麦制种地区配套建设适量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储藏中心,提高种子精选、加工及仓储能力。建设石家庄市海南南繁试验、鉴定基地,为科研单位和企业育种加代和质量鉴定创造条件。
(四)强化种子质量监督检测
按照为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农业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为种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体系。严格实施种子质量检测制度,打击假冒伪劣种子,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加强种子质量检测体系自身建设,拓展覆盖领域,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认证检测、委托检验和技术研发,保证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加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推广
建立市、县、乡三级种子技术推广体系,培养种子技术推广队伍,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分层次、分区域、分季节、分作物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建立3个市级和16个县级新品种引进示范场,推进部门推介、农民选种、企业营销的有机结合,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充分发挥品种示范展示的科技引领作用,加快突破性优良品种推广。
(六)加强种子管理能力建设
完善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到2015年,健全充实市级种子管理机构,完成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定编、人员定岗工作,市县两级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面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种业监管能力,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品种试验、种子技术推广及行业信息服务等工作。
四、发展布局
根据我市自然生态条件、水利土壤资源、城市发展规划、都市区建设布局和生产情况,以现行的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划分为依据,按照新“四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区域分工、合理布局,建设具有石家庄特色、区域特点、产业优势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重点支持新品种选育、良种生产、种子质量监控、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整体功能完备、区域特色突出、生产分工明确、竞争优势明显的种子产业发展格局。
(一)小麦。培育适宜不同生态区域和市场需求的小麦新品种,重点发展高产、优质强筋小麦品种和广适、节水、高产、早熟中筋小麦品种。到2020年,培育推广新品种3至5个;在藁城、赵县、元氏、晋州、高邑、栾城、无极、行唐等小麦主产县(市)建设小麦繁种基地40万亩,商品化供种率达到60%以上。
(二)玉米。支持农业科研单位、种子企业加强种质资源收集、扩增、改良与创新,构建优良骨干遗传群体和选育优良自交系,满足育种研发对种质创新的需求。重点选育高产、抗逆品种,积极发展专用品种,适应养殖业和玉米加工业的多样化需求。到2020年,培育新品种5至8个。发挥我市太行山区天然隔离优势,恢复建立太行山区玉米制种基地,大力推行夏种春制,在平山、赞皇、行唐等玉米优势制种县建设玉米制种基地1万亩,建设种子加工中心,稳定提高良种综合生产能力,杂交玉米商品化供种率达到100%。
(三)马铃薯。加强品种资源保存、鉴定和遗传改良,引进、选育鲜食型、淀粉加工型、食品加工型和功能型特色品种,加强脱毒种薯种苗繁育和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到2020年培育二季作区马铃薯品种2-3个,大力推广二季作区马铃薯栽培技术,在我市山区县建设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10万亩,脱毒种薯覆盖率达到80%。建设种薯交易市场和产销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产销衔接和市场流通。
(四)花生。选育高产、优质、多抗、广适花生新品种1-2个,开展种子无损伤检测、脱壳、包衣、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花生良种基地建设,在新乐、行唐、正定等县(市)建设花生繁种基地5万亩,商品化供种率达到80%以上。
(五)大豆。选育推广高蛋白、多抗、早中熟新品种1-2个,加强优质蛋白型、功能专用型新品种培育,加快对大豆生物育种先进技术成果的应用。在新乐、鹿泉、平山等县(市)建设优质大豆繁种基地1万亩,商品化供种率达到55%。
(六)蔬菜。培育适合设施栽培、露地栽培、加工生产专用的新品种,加快发展优势品种,替代部分进口品种;改良当前主栽品种农艺性状,到2020年,实现主要蔬菜作物的2至3轮品种更新,主要蔬菜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30%的高端蔬菜品种实现国产化;培育销售额超千万元、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蔬菜种子企业1个。
(七)甘蓝。开展多熟期甘蓝品种的生态适应性评价研究;选育具有遗传多样性、不同熟期、高产、优质的甘蓝新品种1-2个;在我市建设甘蓝种子生产基地2000亩,商品化供种率达到90%。
(八)食用菌。大力支持培育适合设施栽培、露地栽培、加工生产专用的新品种,到2020年实现大宗食用菌品种1-2轮更新;在灵寿、行唐等县建设食用菌菌种生产基地1000亩。
(九)西甜瓜。开展优质、高产、多抗西甜瓜新品种选育和制种、繁种技术的研究,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新乐、正定等县(市)建设西甜瓜繁种基地3000亩。
五、重点工程
(一)种业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1.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建设。建设和完善石家庄市及10个县(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分中心),配备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和信息处理装备,提升检测能力,形成县级具备检验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等4项基本指标的能力,市级具备种子健康检验及活力测定能力的市、县两级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体系。
2.农作物种子质量田间种植鉴定基地建设。建设市级农作物种子质量田间同步种植鉴定基地1个,基地面积100亩;建设海南种植鉴定基地1个,基地租用土地50亩。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包括种子库、农机库、检验室、挂藏室、科研人员生活用房1200平方米;田间工程包括试验用地平整和改良、地下管网、田间道路等;购置农机具、实验仪器和生活设施等。
(二)种业核心竞争力培优工程
1.农作物品种改良中心与育种创新基地建设。建设1个市级农作物品种改良中心和2个育种创新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包括一般品质分析室、抗性鉴定室、生理生化分析室、生物技术实验室、栽培技术研究室、考种室、挂藏室、资料室、种质库等;田间工程,包括温室、网室、制种圃、病圃、试验用地及灌溉、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农机具和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农作物品种改良中心与育种创新基地要充分利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省会优势,加强小麦、玉米、棉花、蔬菜、杂粮等作物育种协作,突破前沿性、应用性关键技术,育成一批应用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优良品种。支持种子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合作构建种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产学研联合体,建立小麦、玉米、棉花、花生、蔬菜等作物的商业化育种中心8个,初步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高效育种新机制。
2.农作物新品种引进展示示范场建设。建设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场12个,每个示范场建设规模100亩以上。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包括检验室、仓库、考种室、展示厅、挂藏室、农机具库等;田间工程,包括展示田田园化改造、水利排灌沟渠、温室、晒坪、机耕道路等设施建设;农用机械、小区作业、检验仪器、数据和信息处理设备的购置、安装等。
3.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按照区域规划,新建和完善6个农作物区域试验站。建设田间排灌系统、田埂硬化、土地平整及配套设施,建设品种检验室、考种室、挂藏室、晒场、储藏设施及农机库房等,配备试验专用拖拉机、播种机和小区收割机、耕作机械及室内检测仪器设备,形成较为系统的区域试验能力。
(三)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工程
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需要,建设小麦、玉米、花生及蔬菜种子种苗等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县16个,到2020年,繁种面积达到6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种子检验室、考种挂藏室、温室、冷藏室、组培室等基础设施为主的土建工程,农田排灌沟渠、机耕路桥、土地平整、田埂硬化等田间设施及机井、农机具、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薯类、种苗等增建病毒检测室、试管苗车间等田间工程。适度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改造种子加工仓贮设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作为大事、要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研究解决农作物种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农业、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规划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项目和资金,促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整合有关涉农资金,设立农作物种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种子质量检验中心、品种区域试验站、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和种业信息采集点等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科研院所进行的现代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前沿性和公益性研究;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奖励育出优良品种的单位和个人,扶持一批对农业增产有突出贡献的重点种子企业。鼓励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资本,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基本建设投资,支持我市种业发展。
(三)强化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业务的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种子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种子精选加工、烘干、包装、播种、收获等机械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农业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农作物良种生产、收购和销售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大型种子骨干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国家和地方种子储备建设、优势地区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及良种工程项目实施。积极探索实施种子生产保险制度,设立种子生产保险专项补贴资金,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风险分散机制。
(四)强化管理职能。加强市、县两级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种子管理机构,要明确农业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负责种子管理具体工作,保障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支撑种业良性发展的品种试验展示、质量监督检验、种子市场监管、种子技术推广、良种繁育基地、种子信息网络等六大体系,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种子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考核,对种子管理人员实行岗位业绩考核,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服务,重点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推进企业间、行业间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