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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机构
  • 2017-01-26 11:21:03
  • 来源:行政中心

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  

  为加强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已于2013年7月25日进入运行。现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进驻单位29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20项。凡进驻事项原单位不再受理和办理,中心窗口为单位实施行政审批和服务的唯一窗口。
  二、以“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的阳光审批模式,依法受理办理服务对象申请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禁止体外循环。
  三、坚持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不断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质提速提效。
  四、对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实行并联审批,优先办理、特事特办、跟踪服务,促使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早受益。
  五、杜绝乱收费、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热情接待群众、客商,中心独立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窗口单位民主评议工作和年度考核挂钩。
  六、县纪委、县监察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诉受理中心,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处理,投诉电话0311-89216171、89216173。
  七、欢迎各界监督中心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灵寿县政务中心地址:县北环与西环交口路北。服务电话0311-89216161。
  竭诚欢迎社会各界来灵寿投资兴业,祝您成功!